摘要:狗狗公共场所排粪主人不清除最高罚300元南国都市报2月15日讯(记者利声富通讯员罗佳)15日,南国都市报记者从三亚市公安局获悉,为巩固“创文巩卫”成果,凡违反三亚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的,一律受罚。如饲养人不立即清除犬只在公共场所排放粪便的,将由...
狗狗公共场所排粪
主人不清除最高罚300元
南国都市报2月15日讯(记者利声富通讯员罗佳)15日,南国都市报记者从三亚市公安局获悉,为巩固“创文巩卫”成果,凡违反三亚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的,一律受罚。如饲养人不立即清除犬只在公共场所排放粪便的,将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5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。
根据有关规定,党政机关、医院、学校、博物馆、图书馆、影剧院、体育馆、饭店、食品店、公共交通工具(出租车除外)、风景区等或有犬只禁入标志的公共场所不能携犬进入。
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对养犬人处警告;警告后不改正的,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,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;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。